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要求,
西安市航空基地创航工业园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日组织了航空先进制造业中心(一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并得出以下结论:本项目基本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内容,可有效发挥水土保持效益,目前水土保持措施运行状况良好,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各项验收资料齐全,符合水土保持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依照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西安市航空基地创航工业园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龙/15909207672
现将《航空先进制造业中心(一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航空先进制造业中心(一期)水土保持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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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pit6